著作權法第46條至第48條規定於111年5月27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,針對屬於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利用他人著作時,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,使教師能安心授課。為協助各級學校、教育機構之相關人員了解新修正之著作權法規以及著作權基本觀念,避免發生相關爭議,本局特別舉辦本宣導說明會1場次,歡迎踴躍報名參加。
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
可能涉及遠距教學著作權問題之相關人員
一、一律採網路報名:https://activity.tipo.gov.tw/tw/mp-1.html
(路徑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首頁/研討會資訊/智財活動通/可篩選條件「著作權」以便於加快找到欲報名場次,請勿使用IE 瀏覽器辦理報名)
二、報名時間:112 年7 月20 日(星期四)上午9 時起統一開放報名,名額有限,額滿為止。
三、本說明會參與者可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2 小時,將於說明會中提供線上表單請有需求者個別填復,經本局依Webex 平台登錄紀錄核對後發給。
四、本說明會不列入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在職進修時數。